中國維權律師王全璋在遭受當局1200天的任意拘留後,在沒有任何正當法律程序下,被當局羅織罪名判刑四年半,已於2020年4月5日刑滿獲釋,但仍未恢復人身自由。中國當局以疫情為由,阻止王全璋出獄後返回北京與家人團聚,反而把他直接送到戶籍所在地山東濟南作14天「檢疫隔離」。
在隔離期間,王全璋與外界的通訊遭受無理及非法的限制,自費購買的電話其後更被社區管理人員沒收走,隔離住所亦遭派員看守。登門的親友、送貨員竟被帶到派出所盤問及恐嚇拘留。顯見王全璋出獄至今,依然活在當局的箝制監視之下,恐將和先前刑滿出獄後續遭軟禁的江天勇律師同樣遭受實質軟禁。
我們就此予以強烈譴責,並要求中國政府:
1. 保障王全璋出獄後之人身自由,包括與外界通訊權利及返回北京與家人團聚的權利;
2. 根據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二及十三條,確保王全璋的私隱權、住房權、家庭團聚權利,以及在國內的居住和行動自由得到保障; 及
3. 確保王全璋及其家人不再被騷擾、長期監視或逼害。
防疫為名 踐踏人權自由為實
中國人權紀錄早已劣跡斑斑。新冠肺炎之所以席捲中國、禍及全球,奪走世界各國數以萬計人命,就是因為中國長期肆無忌憚以控制疫情作為幌子,限制公民基本權利與自由。疫情的消息一直被壓下來,不僅李文亮醫師等眾多醫護人員含寃殉職,還有許多個「吹哨人」和「問責者」,包括法律學者許志永、如公民記者陳秋實律師、及武漢居民方斌,均被打壓、強迫被失蹤;王全璋及其家人遭受的各種騷擾和打壓,正正揭露中國以防疫之名,延續對王的實際拘禁,違反中國及國際法。
當局聲稱山東省指令要求所有釋囚出獄後須返回戶籍所在地隔離14天,在王出獄當天(4月5日)把他押送到其在濟南的住宅物業。然而當局從未向王的家屬出示相關指令文件,同時北京市政府亦未有禁止山東人入境。根據《監獄法》第38條,出獄人士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,包括行動和通訊自由。即使王全璋獲釋後要馬上開始居家隔離,但他理應有權選擇回北京接受隔離。而且王在濟南的住所本已出租,不過租戶在王出獄前不久就被警方強行趕走,可見當局為阻止王全璋回京,可謂無所不用其極。
而不論王全璋在何處接受隔離,他都有權在任何時候行使與任何人通訊聯絡的自由。王獲釋當日本已自費透過濟南住所的社區主任購置了新手機,與家人及朋友聯絡。翌日(4月6日)傍晚,王全璋致電妻子李文足,指社區主任藉詞收走他的手機。王其後只能他每天借電話跟家人通電早、午各通電一次。除此以外,當局還阻撓王接收親友寄送的物資快遞,商戶速遞員更被帶到派出所問話。而當王全璋的堂弟抵達王的小區入口,被多人攔著及帶到派出所作筆錄,期間被恐嚇不能找王全璋。
健康狀況不明
王獲釋後翌日曾與「709」律師李和平通話。言談之間,王全璋透露出獄前已接受過五次的核酸檢測,又表示自己的耳膜破了洞,手機要貼近耳朵才聽到聲音。當李和平問及王全璋的體重時,王支吾以對,含糊其辭帶過話題。王的手機同日亦被沒收。
李文足在王全璋獲釋前曾數次探視,其時已發現他面容消瘦、記憶力衰退,甚至還掉了數顆牙齒。亦有消息指王於獄中曾遭受酷刑折磨,強迫服用不知名的藥物。當局以上各種禁止和妨礙王全璋與外界溝通交流的舉動,更令人懷疑是否為掩飾對王曾施以不人道對待的罪證。
騷擾、阻撓家屬接出獄
王全璋獲釋前兩天(4月3日),他的姐姐王全秀被員警約談,被告知不許到山東臨沂監獄接王出獄。翌日(4月4日),多名便衣公安到王全秀的工作地點,阻止她前往臨沂監獄接王全璋。王全秀拍下公安無理要脅的錄像後,便遭公安搶去電話及拖上轎車,更幾乎被帶走。其後經工作單位經理與公安交涉後,王全秀被帶回辦公室監視拘留。
我們再次促請中國政府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第三十七條,以及《世界人權宣言》第三條、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,在王全璋獲釋後尊重他的人身自由,不再軟禁、監視或限制他的人身自由及到北京與家人團聚的自由。